我的音樂概念深深植根於希臘人,柏拉圖和畢達哥拉斯。儘管音樂如此空靈,它甚至滲透到最密集的物質上。儘管情感和感情是不可思議的,但我把它理解為一種從宇宙的四要素和三要素中移動和構建的心靈創造物。現在,有三個基本節律:二元,三元和四元(除細分),創作也有三種方式來表達自己:智慧,能量和物質,而這些對應於音樂的節奏。

反過來,物質則表現為四種模式:火,空,水和地。使用可分為以下類型的樂器,模型有一個樂隊金屬(火相關),樹林(與航空相關的),字符串(與水相關的)和打擊樂(地球有關的)。

這些樂器的混合提供了一個完整的音樂感官譜。同樣的元素是表現出如此多樣的性質和豐富的細微差別的基礎。